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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穷人娶不起老婆,就想出一种办法延续后代,实在有违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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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壇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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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23-12-10 11:45:34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历史上从古代到现在,不同时代的风俗习惯不同。民间流传的风俗习惯在某些方面相当于当时的社会发展水平。清朝时期,民间出现了一个非常荒谬的习俗。
    古代思想中“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备受推崇,古人对后代的传承相当重视。为此,古代无论男女,10多岁时基本上都嫁人了。传宗接代一直受到古人的重视,但在这个过程中也涉及到非常严重的问题。
    古代,娶妻无论是父母的生命还是媒婆,嫁人都有一定的要求。但是,在有些家庭里,非常贫穷的人,在娶妻这件事上,仍然不能满足要求,连基本的聘金都拿不出来,更别说让妻子娶回家了。因此,面对子女问题时,他们想到了一种非常藐视当今人们,甚至违背道德的方法。
    我相信通过几张旧照片对清朝时期的贫穷人民有一定的了解。他们通常不分衣服,连基本的生活都很难维持,更不用说出钱和儿媳结婚了。一开始就有“前妻结婚”的习俗,简单粗暴地说,就是把女人借给别人做妻子,在一段时间内为别人生孩子,然后再回到原来的家。
    这个习俗现在听起来真荒唐,但当时很流行。女人像东西一样被拖进当铺,为别人继承了后代,然后又归还了。毕竟,当时的女性没有像生育工具一样受到尊重,更不用说享受平等待遇了。
    在所有这些过程中,这些女性被分为3、6、9等,基本上根据生育能力、长相、年龄等进行划分,条件好的女性租赁时价格也更高。但是仔细想想,这些人在借妻子的时候实际上要花钱,虽然整体费用不小,但他们决定借妻子,而不是正式地娶妻子。毕竟,在这个坏习惯的背后,可以利用妻子赚钱,所以有些人一直很推崇。
    在这个过程中,最受伤的是女性,自己要像商品一样被租赁,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真可惜。在某种程度上,这解决了当时社会的一些问题,但从道德角度来看,它非常堕落。
    后来,清政府可以阻止这种行为,但实际上并没有禁止这种习俗。直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这种恶习才被明确禁止和彻底根除,女性才真正解放。
    当今社会日益变迁和发展,女性也有自己的尊严。这既是时代变化发展的体现,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对于历史上留下的坏习惯,我们要做的就是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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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24-5-11 15:33:11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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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23-12-10 11:45:54 |只看該作者
    艹的确实挺狠的!!
    請大家多給發帖者支持,有您們回應支持,才有動力去發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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