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中文

比思論壇

 找回密碼
 按這成為會員
搜索



查看: 644|回復: 27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王思想 :“扫黄”闹剧几时休?

[複製鏈接]

8

主題

0

好友

836

積分

高中生

Rank: 4

  • TA的每日心情
    奮斗
    2021-8-23 15:48
  • 簽到天數: 22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推廣值
    0
    貢獻值
    0
    金錢
    292
    威望
    836
    主題
    8
    樓主
    發表於 2012-7-2 09:20:14
    王思想 :“扫黄”闹剧几时休?  


    “扫黄”闹剧几时休?
    ——从吉林“下黄片”事件说起



        弗洛伊德告诉我们:百姓喜欢黄。中国的现状告诉我们:警察喜欢扫黄。
        10年前,陕西延安夫妻在家看黄片被拘,事件最终以警察赔偿两万九结束。当时以为,这对伟大的夫妻舍身炸碉堡,可以掀翻压在全国人民头上的“扫黄”大山。然而,很不幸,扫黄闹剧依然不断上演。继河南、四川的“公民看黄片被警察处罚”后,2012年6月吉林又曝出类似,吉林事件比10年前延安事件更加恶劣:市民顾某在网上转发了一张某青年手拿砍刀、脚踏警车的照片,导致何舰等3名警察上门

    盘查,以顾某电脑中有黄片为由,罚款数千拘留数日。顾某在网上发帖揭露此事,在舆论的压力下,当地政府宣布撤消对顾某的处罚。

        吉林下黄片事件,事实非常清晰,处理却异常混乱。对于当事警察的种种犯法行为避而不谈,仅仅是一个“撤消处罚,警察停职”。  
        我们来看此事件中,警察有多少个地方违法:
       首先,私闯民宅。根本没有搜查证,仅仅出示一下警察证,就利用几十年来公民对暴力机关的恐惧,骗开房门,闯入民宅。

       其次,侵犯公民色情权。在社会各界的压力下,2006年《治安管理处罚法》已不再对“浏览”、“查阅”色情片的行为进行违法认定。根据两高关于“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淫秽信息”刑事案件专门的司法解释,别说是自己下载了看,即便是传播,也未必有罪,只有“以牟利为目的”的传播才可以定罪。

        第三,侵犯公民隐私权。中国法律明确保护公民私人信息,而这几个警察盗取公民电脑设备、帐号乃至密码。

        第四,敲诈勒索。即便假设顾姓公民的行为违法,那根据有关条理也只能罚款3000元,警察却开口就是罚款5000元。

        第五,讨价还价,败坏公务员形象。把处罚弄成了菜市场买菜,讨价5000元,经对方还价后以3000元成交。如此行为,败坏政府形象。

        第六,诽谤罪。在顾某发帖投诉后,警察何舰在跟帖中大曝顾某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等隐私,并称顾某殴打中老年妇女、网上发帖侮辱未婚女青年,直呼顾某为“人渣”。

        第七,腐败罪。网友“人肉”后发现,警察何舰出售汽车、出租房屋、承揽工程、经营公司……涉及各种生意。严重违反《公务员法》中“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规定。

        警察何舰有上述七宗罪,启能仅仅是一个轻描淡写的“停职”所能交代过去的?如果法律对百姓“从重从快”,对暴力机器成员“从轻从慢”,如何能让百姓信服?

        市民顾某,自己在家下载并观赏黄片,那是公民应有的权利,在被警察恶意关押、罚款后,启是一个“撤消处罚”就能交代过去的?

        我呼吁:当地公安向市民顾某公开道歉,并进行赔偿。同时,对警察何舰的犯罪事实进行侦察、公诉,由法院进行公开审判。



        吉林下黄片事件让人感叹:10年了,我们居然又轮回到了当年的“夫妻在家看黄片被拘”,多么可悲。公安部门为什么不在系统内深入学习、贯彻、宣传“尊重公民的色情权”?为什么一再发生侵犯公民色情权的事件?
        中国警察是全世界最痴迷于扫黄的警察,为什么呢?仅仅是窥私癖吗?显然不是。仅仅是为了弄点罚款去吃夜宵吗?也不是。
        扫黄已经成为打击异己的重要手段。庙堂之高着,利用各种手段,获取政治对手的色情视频,然后作为要挟手段。江湖之远的下层机关,则利用扫黄打击经济上、舆论上的对手。上行下效,顽症难除。

        “扫黄”闹剧几时休?待到宪政实施时。

    8

    主題

    0

    好友

    836

    積分

    高中生

    Rank: 4

  • TA的每日心情
    奮斗
    2021-8-23 15:48
  • 簽到天數: 22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推廣值
    0
    貢獻值
    0
    金錢
    292
    威望
    836
    主題
    8
    沙發
    發表於 2012-7-2 09:21:22
    在家看黄片是公民的权利
    無效樓層,該帖已經被刪除

    7

    主題

    10

    好友

    1588

    積分

    比思貴賓

    Rank: 6Rank: 6

  • TA的每日心情

    昨天 11:32
  • 簽到天數: 2198 天

    [LV.Master]伴壇終老

     成長值: 70

    推廣值
    0
    貢獻值
    1
    金錢
    426
    威望
    1588
    主題
    7

    簽到勳章 簽到達人 伴壇終老 回文勇士 文明人 中學生 高中生 大學生

    地板
    發表於 2012-7-2 09:41:31
    請善用帖子右下角舉報鍵,來檢舉有害網站/垃圾/宣傳帖,每個舉報會有金錢增加。
    一楼说的没错,加一句:电脑里有黄片不是罪!
    不要把自己的東西藏起來,論壇需要你的分享才能成長!!
    5#
    無效樓層,該帖已經被刪除
    6#
    無效樓層,該帖已經被刪除

    2

    主題

    9

    好友

    2565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 TA的每日心情

    2024-12-13 22:15
  • 簽到天數: 1975 天

    [LV.Master]伴壇終老

    推廣值
    0
    貢獻值
    1
    金錢
    15736
    威望
    2565
    主題
    2

    回文勇士 男生勳章 文明人 中學生 簽到勳章 簽到達人

    7#
    發表於 2012-7-2 09:53:40
    我们从未以法治国过. 有钱有权的人才有法

    20

    主題

    37

    好友

    4018

    積分

    大學生

    低调点儿

    Rank: 6Rank: 6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 小時前
  • 簽到天數: 3225 天

    [LV.Master]伴壇終老

    推廣值
    39
    貢獻值
    91
    金錢
    19424
    威望
    4018
    主題
    20

    回文勇士 文明人 附件高人 推廣 中學生 高中生 簽到勳章 簽到達人 男生勳章

    8#
    發表於 2012-7-2 09:53:47
    败类人渣·顶着guo旗的黑道·没办法·
    不要把自己的東西藏起來,論壇需要你的分享才能成長!!

    0

    主題

    2

    好友

    3815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20-2-8 16:04
  • 簽到天數: 2 天

    [LV.1]初來乍到

    推廣值
    0
    貢獻值
    1
    金錢
    6193
    威望
    3815
    主題
    0
    9#
    發表於 2012-7-2 09:58:29
    看片都有罪~~~~~有空去大学 把宅男全捉了~~~~~~~
    請大家多給發帖者支持,有您們回應支持,才有動力去發貼!
    10#
    無效樓層,該帖已經被刪除
    重要聲明: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論壇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手機版| 廣告聯繫

    GMT+8, 2024-12-24 10:04 , Processed in 1.057864 second(s), 2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