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中文

比思論壇

 找回密碼
 按這成為會員
搜索



查看: 1829|回復: 1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動漫討論] 棋魂这结局是不是被腰斩了?

[複製鏈接]

64

主題

0

好友

591

積分

中學生

Rank: 3Rank: 3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前天 13:43
  • 簽到天數: 23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推廣值
    0
    貢獻值
    0
    金錢
    3374
    威望
    591
    主題
    64

    簽到勳章 簽到達人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4-3-3 19:43:4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刚入坑这部经典作品,这几天刷完漫画,结局实在太让人遗憾了,完全意犹未尽啊!这一定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但看了很多除了腰斩之外的结局解读,我还是无法认同啊。
    用虎头蛇尾来形容未免亵渎作品,直到结尾依然保持了高水准的内容输出。但热门的同类竞技成长漫画我看了很多,按照这剧情节奏,至少也只是进展到一半。
    在北斗杯这样意义并不重大且参赛者受限的比赛后戛然而止,无论从作者还是读者的角度,这都太难以理解了,唯有“腰斩”的解释才能让人稍稍释怀啊。
    光在经历佐为消失,重新振作起来之后,向亮喊话“神乎其技的境界由我来完成”,从创作艺术的角度而言,这是与主题“棋魂”(或日文直译:光的围棋)在精神内核上再次呼应——此前如此点题是佐为和塔矢名人,可见在佐为消失之后,光才真正觉醒走上了追求“棋魂”和顶点的道路。
    北斗杯的意义在我看来,更多是表达对佐为的思念和致敬,“为了连接过去与未来而下棋”当然也是符合棋魂精神的,但这仅是棋魂的基础;对围棋的毕生热爱,如佐为、塔矢,追求真谛和神乎其技,这才是棋魂的最高境界啊。按照创作者的正常逻辑,此后小光怀着对佐为的思念和意志继承,至少也要再次领悟到神乎其技的境界或有什么突破性的绝创,再不济至少也要拿到一两个头衔,实地贯彻“棋魂精神”,这样的结局才完满啊。在北斗杯的草草结尾,以一句“连接过去与未来”画上句点,不仅是读者,作者本人难道不会心怀不甘吗?就像游戏打到50%,突然来个game over。
    从佐为消失前的种种迹象开始,作者不遗余力地将佐为消失的剧情铺陈得极臻完美,不得不感叹作者高超的构思。倘若以这部作品真正的主角是佐为来想,北斗杯结局就能说通一二了,但这与剧情内容与主题构架相违背,佐为显然就是来给光送挂的。我设想,如此草草结尾,会不会是人气和反响有部分原因?我记得看第一期的读者人气投票,佐为就高居第一,此后至少也是第二,而主角小光却几次投票连前三都没进过。也有看到韩国棋院的事导致腰斩的说法。
    总之在我看来,以北斗杯作结局,实在是太难以接受了。棋魂这部作品真是当之无愧的经典,顶尖的分镜、剧情、伏笔,真希望有朝一日再看到续作
    頭像被屏蔽

    3

    主題

    0

    好友

    141

    積分

    禁止訪問

  • TA的每日心情

    2024-9-2 19:20
  • 簽到天數: 19 天

    [LV.4]偶爾看看III

    推廣值
    0
    貢獻值
    0
    金錢
    59
    威望
    141
    主題
    3
    沙發
    發表於 2024-3-16 19:40:06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按這成為會員

    重要聲明: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論壇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手機版| 廣告聯繫

    GMT+8, 2024-11-24 19:22 , Processed in 0.013362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