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這成為會員 登錄
比思論壇 返回首頁

wenxue8612的個人空間 http://108.170.5.74/?45646 [收藏] [複製] [分享] [RSS]

日誌

没有隐性收入的中国人大都是穷人

已有 4669 次閱讀2011-6-9 16:47 | 中国


不久前去了一趟乡村,老农把我带到了他的果园,看着这一片丰收景,我问老农一年有多少收入,他说最多一万元。我调侃地说,不止吧,加上隐性收入也这个数?他被我逗乐了,说:“俺农民最阳光,就是没有隐性收入”。此话是大实话,如今城市中哪个行业的人没有一点隐性收入?医生有红包,采购人员有回扣……唯有农民的收入是实打实的,统计人均纯收入连皮带毛也算上了。再说农民也不必隐瞒自己的收入,收入再高也不用上税。

想起这个话题,是因为隐性收入成了热点词。成为热点词又是因为国家统计局有两位官员与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博士打起了“嘴仗”。他们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发表文章,就王小鲁“隐性收入”的调查和推算方法、样本选择等提出了商榷意见,认为其调查结果严重高估。王小鲁推算是2008年,城镇居民被统计遗漏的“隐性收入”高达9.26万亿元,其中5.4万亿元是灰色收入。2008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为31.4万亿元,灰色收入占到GDP的17.2%,这真是一只超巨型的“恐龙”。(9月7日中国经济国刊)

其实王小鲁的这一说法,是解释中国众多不可思议的经济现象提供了一把钥匙。比如房价和家庭收入的比例严重失调,房价是收入的10倍,但各大中城市的房价却持续居高不下;今年上半年我国的汽车销售量增长了45%,预计全年超过1500万辆,但如果按照官方的统计数据,20%的高收入家庭的年可支配收入平均只有8.9万元,下限为6万元,远远达不到普及家庭汽车的程度。(2010年第25期《凤凰周刊》)不过农民这个占中国人口三分之二的最大群体,进入高收入家庭的却是凤毛麟角。“马无夜草不肥,人无外财不富”,这个“外财”其实就是灰色收入。中国的富人绝大部分在城市,而绝大部分穷人在农村,这当然与经济体有关,也与隐性收入和灰色收入有关。这也说明没有隐性收入的中国人大都是穷人。

王小鲁说,将近2/3的未申报收入进入了10%最富人群的腰包。如果按照全国最高10%家庭的人均收入是9.7万元,全国最低10%的家庭人均收入是1500元,两者相差65倍,而统计数据计算只有23倍。这显然是收入差距在进一步拉大,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在进一步下降。这两个“进一步”导致了低收入群的抱怨,却也是不稳定的根源。

中国农村究竟有多少穷人?按照我国官方的统计农村贫困人口是1500万,但世行发布报告称中国仍然有2.54亿人口处在国际贫困线以下。悬殊这么大,当然是中国在统计贫困人口上没有与“国际接轨”。世行是按照的人均一天支配1.25美元,一年就需要人民币3100元的可支配收入,而国家统计局根据农村居民生活消费价格指数推算,2009年农村贫困标准为1196元。前面说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连皮带毛也算的,不象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那样是实打实的票子,它包括口粮、柴火,甚至来年的种子,真正的可支配收入并不多。

美国传统基金会的中国经济学家史剑道说,每一个经济体都有隐性收入,隐性收入并不是坏事,重要的是哪些人获得了隐性收入,隐性收入从哪里来,隐性收入在GDP中所占的比例。他还说,如果报告准确,灰收入与国有垄断有关,这不仅导致效率低下,而且造成不公和不平等。国家发改委专家近日也指出,政府的权力是收入分配秩序失衡的根源,其中国有企业是扰乱这个铁秩序始作俑者。(2010年第25期《凤凰周刊》)国企获取超额利润,但很少反哺社会,更多是在内部循环,或投资房地产,或延伸“打通整个产业链” ,进一步扩展垄断。民众最不满的却是他们用来发高福利自肥。由此可见,制度缺陷造成的灰色收入吞噬了巨额公共资金,已经成为收入分配失衡的罪魁。灰色收入的扩展,不仅会吞食全民的福祉,更将使社会的肌体布满病毒,失去公正、阳光的生命气息,也进一步拉大了城乡差别,贫富差别。

其实要遏制贫富差距,只要杜绝“暧昧”的灰色收入就行。

評論 (0 個評論)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評論 登錄 | 按這成為會員

重要聲明: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論壇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手機版| 廣告聯繫

GMT+8, 2024-11-24 21:14 , Processed in 0.007404 second(s), 8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頂部